襄阳九中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
发布时间:2015-01-05 15:57 点击率:4434
2015年,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关键之年,是建设汉江生态经济带先行先试实验区的攻坚之年。襄阳经济社会发展将处于新的历史起点,全市党员干部要提升新境界,树立新形象,营造新风气,不断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。
2014年12月30日,学校召开党委会,部署双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工作。学校党委书记、校长王雅同志在会上强调:学校党员干部要在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,严格执行“十个严禁”,做到令行禁止,不打折扣,不搞变通。学校党委要高度重视,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,自觉遵守有关纪律规定,认真开展好对学校党员干部的专题教育、专项检查和问题整改等工作,切实在步调上与全市专项整治活动保持一致。
附:《十个禁止》
1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、烟酒、花卉、食品、礼包等年货节礼,包括用公款购买、印制、邮寄、赠送贺年卡、明信片、台历、挂历等物品;
2、严禁用公款组织相互走访;
3、严禁违反财经纪律突击花钱、滥发津贴或实物;
4、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(包括到私人会所参加消费娱乐活动);
5、严禁违反规定组织各种茶话会、联欢会、团拜会;
6、严禁公车私用,公车违规停放;
7、严禁违规收受各类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和商业预付卡;
8、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借机敛财;
9、严禁带彩娱乐,包括工作时间带彩娱乐、休息时间与服务对象带彩娱乐;
10、严禁违反工作纪律,包括乡镇干部“走读”,迟到早退,工作时间上网聊天、购物、看视频等。